移动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招生信息
昆明学院定向昆明市培养本科免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作者:教务处 来源:昆明一中 日期:2017-06-26 点击量:58723 字体: [] [] []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和“扩大并完善免费师范生教育”的要求,满足昆明市“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昆明学院将招收有志于长期从事基础教育事业、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符合教师职业的优秀学生,为昆明市 “两区两县”定向培养更多适应昆明市发展所需的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17年,昆明学院定向昆明市免费师范生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2017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及考试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考生。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身体缺陷,口齿清晰,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55米。

(二)①.报考我校昆明市“两区两县”定向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必须是昆明市“两区两县”(即:东川区、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禄劝县、寻甸县)户籍的考生。②.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定向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必须是昆明市五华区、安宁市、宜良县、石林县、寻甸县、东川区、禄劝县、倘甸和轿子山两区户籍的考生。

(三)凡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

(四)高考结束后,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昆明学院免费师范生。未进行高考填报志愿者,即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后,考生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的考生到管委会人社局)领取《免费师范生申请表》,由县(区)教育局或管委会人社局确认本人报考免费师范生的资格和条件。

二、录取原则

(一)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的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录取批次为云南省提前本科批。

(二)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专业的定向免费师范生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云南省一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其余定向免费师范生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云南省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定向免费师范生投档要求,我校根据相关县(区)定向招生计划按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凡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云南省二本控制线者方可报考。录取时,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底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四)录取时,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标准执行。

(五)被我校录取的定向免费师范生录取名单及《录取通知书》由昆明学院统一邮寄定向培养所在地县(区)教育局,由当地教育局组织已录取学生及其担保人签订《昆明市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协议书》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考生持《通知书》及交昆明学院保存的《昆明市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协议书》一份,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若生源不足需补报志愿,在提前批次征集志愿时,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免费师范生征集志愿的相关规定补报志愿进行录取。

三、入学

(一)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更换专业,学制四年。在校学习期间,如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或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费及相关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资格自动取消,所形成的学习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毕业

(一)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属定向就业,实行“3+1”培养模式,即前三年在校学习,最后一年在定向就业的县(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顶岗实习。学习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须按《协议》规定由定向就业县(区)政府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定向就业县(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并保证在任教学校工作6年以上,鼓励长期和终身从教。

(二)违约管理。履约期限内,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不得再与其它任何单位建立新的人事关系和聘用关系,否则,即视为违约。

五、学费标准

免费师范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每月补助一定的生活费。并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及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

六、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为昆明学院招生办公室。在招录过程中产生的理解歧义和争议,由昆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和说明。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095085、65098083

学校网址:http://www.kmu.edu.cn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邮  编:65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