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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一中学校园文化宣传栏制作询价公告
作者:总务处 来源:昆明一中 日期:2020-11-24 点击量:24779 字体: [] [] []

昆明市第一中学校园文化宣传栏制作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因学校原有的宣传栏破损严重,需要对原宣传栏进行拆除,重新制作新的校园文化宣传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购人对昆明市第一中学校园文化宣传栏制作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一中学校园文化宣传栏制作

项目编号:KMYZ0120201125001

2.2 采购内容:

昆明市第一中学校园文化宣传栏制作,包含原有的宣传栏拆除,重新制作固定式宣传栏形象墙3组、固定式宣传栏30组、移动式宣传栏4组。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项目内容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完整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处理

2.3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2.4工程地点:昆明市第一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采购预算:人民币198000.00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及标准,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质保期:3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2019 年1 月至今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②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0 年01 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提供2020 年01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果查询到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7日,登录昆明市第一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kmyz.com.cn ),在网上获取电子询价文件及其它资料。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113014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昌路233号昆明市第一中学综合楼10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公告在昆明市第一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kmyz.com.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昆明市第一中学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西昌路233号昆明市第一中学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25696

昆明市第一中学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