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一中学校运动场改造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YZ0120240627003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一中学校运动场改造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预算金额:¥ 355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伍佰元整)
最高限价:¥ 355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伍佰元整)
采购需求:昆明市第一中学校运动场改造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内容包括运动场、跑道、排水沟、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健身器械区、围墙、看台、景观绿化等,概算金额674.9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交付地点: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免税免缴企业等情况的,则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货物或服务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 03 日至2024年07月 05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532643793@qq.com)获取。
地点:昆明市第一中学。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 08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评审地点:昆明市第一中学(昆明市五华区西昌路 233 号昆明市第一中学综合楼 10-4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第一中学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西昌路 233 号
联系方式:牛老师0871- 65325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