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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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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考考生查分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昆明一中 日期:2017-06-23 点击量:13783 字体: [] [] []

接招办通知,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将在近期结束,为确保考生及时收到高考成绩,做好高考查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成绩报告单将于6月24日陆续发出,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将考生“高考成绩报告单”发给考生。

二、根据《云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对外公布”的规定,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在收到高考成绩报告单后,于6月26日前可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办理查分手续。省招生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卷面分数进行复查。

三、查分只对考生申请查询的考试科目,向考生提供该科目各题的得分情况。

四、凡申请查分的考生(包括三校生)于6月26日前持考生《准考证》和省招生考试院印发的“高考成绩报告单”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填写《考生查分申请登记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查分申请登记表》整理好,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集中上交省招生考试院查分组(信息处传真:0871—65136712)。

五、省招生考试院查分组将严格按要求查阅考生所申请的科目,均打印查分报告单,并将查分报告单返回州、市招生考试机构。

六、昆明地区的考生也可就近按查分要求到省招生考试院查分组现场申请查分。查分时间:6月24日—26日,地点: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一楼(昆明市学府路61号)。

七、请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速将此通知传真给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附件:考生查分申请登记表